实际含量与标称不符
近日,本报四川记者站陆续接到成都一些水泥经销商和用户投诉,称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永辉水泥厂(以下简称永辉厂)生产销售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存在严重的计量和质量问题:标称50公斤/袋,实际含量只有40公斤~45公斤/袋。
在成都市热电厂附近的一建材生产场地,记者见到了投诉人宋女士。她告诉记者,永辉厂生产的水泥不但缺秤少量,商家还常常在夜晚拉来大量水泥后,再连夜换成其他大厂的包装,冒充知名品牌销售。她给记者画了一张永辉厂的详细方位图,并带记者购买了一袋该厂生产的峨川牌水泥。记者称了一下,这袋标称50公斤的水泥实际重量只有45公斤,大大超出了国家标准所允许的1公斤误差。
随后,记者又来到成都市双流县华阳镇某建筑工地,正在忙碌的包工头钟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工地购进了300吨永辉厂的峨山牌水泥,使用中发现缺秤少量,算起来一共少了好几十吨,给他们的混凝土配料带来了极大的麻烦。更严重的是,当他们按规定将该水泥送到双流县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所检验后,结果显示水泥质量不合格。最后,这批“问题水泥”只能被用到绿化铺装项目里,给他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理直气壮”造假货
8月3日,记者按照投诉者提供的线路图,在眉山市东坡区思濛镇找到了永辉厂。位于公路边的该厂被灰尘覆盖,显得很破烂。正在轰隆隆运转着的设备旁看不到一个人影,但院子里却停放着几辆大货车,都装满了水泥,看来生意倒是颇为“兴隆”。
顺着陈旧的机器下端出料口望去,传送带的尽头连着一个四处通风的大棚,这就是该厂的成品仓库了。仓库里堆放着几十吨包装好的水泥,分别标着“峨山”、“峨申”两个不同的牌子。记者仔细看了一下,包装袋上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只有一个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号——川工许办(2004)0278。包装袋也是简易的暗红色编织袋,没有覆膜。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水泥包装袋》规定,这种“非标袋”早在10年前就已经被禁止使用了。
传送带的终端,歪歪斜斜地摆着两台小磅秤,这是该厂惟一的水泥定量包装工具。记者在这两台秤的上下左右一番寻找,没有找到当地计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定合格证。
该厂何老板在几番催促后来到了现场。针对用户的投诉,他连珠炮似的一通质问:“用户有没有我们厂的发货单和发票?没有的话,如何证明是我们的水泥呢?现在假冒我们品牌的产品很多,我们正准备换一个品牌呢。检验时有没有我们的人参加?我没签字,结果我是不会承认的。”
在用户的投诉材料中,只有该厂自己的检验单,确实没有发货单和发票。何老板说:“厂里的检验单谁要都可以提供的,到处都是,不说明问题。”
在记者的要求下,何老板勉强拿来了该厂的相关证照。记者看到,其营业执照的有效期是2005年9月23日,已经过期近一年;工业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是2004年4月24日的,过期快两年了。面对记者的质疑,何老板转身又拿来了一个新的营业执照,厂名却变成了“正辉水泥厂”,他的解释是“正在换证”。至于生产许可证,他断然否认自己是在无证生产,并让记者去四川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查询。“没有证我敢生产吗!”何老板理直气壮地说。至于磅秤的检定合格证,何老板虽然两度起身出去寻找,但最终还是没能提供。
执法遭遇阻力
记者从四川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了解到,生产许可证在受理期间生产的产品,必须在外包装上打上“试生产”字样,而且不能对外销售。永辉厂的受理通知书早已过期,峨山牌水泥的外包装上,却没有“试生产”字样,而现场几个装满了水泥正准备运出的大货车,也表明了永辉厂无证生产销售水泥的违法事实。
从投诉者那里记者还了解到,他们每次到永辉厂购买水泥都是现金交易,厂里从来都不开发货单和发票,只给一份厂里的检验报告单。看到报告单上是合格的,他们也就“放心了,没多想”,谁料“一出问题厂家就不认账了”。
眉山市质量技监局执法人员对这家企业也是深感“头痛”。他们在对该厂的多次检查中,老板要么避而不见,要么就拒绝在抽检报告上签字,导致执法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产品缺秤少量,质量无法保障,不仅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也给建筑工程埋下了安全隐患。然而,面对明知违法却依然“理直气壮”的水泥厂老板,面对仍源源不断流入市场的“问题水泥”,难道有关部门就真的没有办法了吗?他们又将采取何种措施根治这一“毒瘤”呢?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