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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有效验证实习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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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CNAT-206《审核员注册准则》第6.1.4.1条“审核经历要求”一一注册所要求的四次完整体系审核中至少有一次被验证审核员现场见证,并出具验证评价报告。被见证的审核应包括申请人对受审核方体系的有效性做出客观判断的内容。被见证的审核应不少于2天且验证的时间足以使验证审核员确定申请人的审核能力及个人素质情况,如果一次完整的审核经历不能覆盖所有的要素条款,可用其他经验证的审核经历来补充。在此从四方面谈谈如何有效地实施实习审核员验证。

一、验证的策划和准备
为确保有效地实施验证,验证审核员应通过谈话或准备会等方式全面了解被验证人背影,对专业背景和审核经验明显欠缺的,应重点验证和控制检查表质量。

二、验证的实施
1、完整体系的理解与验证实施
基于早期CRBA验证审核员培训教材要求,完整体系是指全部门、全过程和全要素,简称“三全”。按此定义,一次完整体系审核的验证是很难满足上述要求的,可能至少需要两次以上的审核经历包括年度监督审核经历。同时基于IS0900l:2000标准结构,在对4.1、5.l一5.6,6.1和8.1条款验证时,建议采用面谈和审查检查表相结合的方式,加上实习审核员在现场审核过程中对各环节体系运行符合性和有效性评价的意见,通过多种方式的验证手段,准确判断被验证人对标准的理解和结合实际的审核能力。
2、个人素质
按照GB/T19021《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要求各级别审核员个人素质表现为“思路开阔、成熟,具有很强的判断和分析能力,坚韧,能够客观地观察情况,全面地理解复杂的形势及各部门在整个组织中的作用。”验证时主要通过现场观察被验证人与受审方和审核组成员间审核,交流和沟通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上述素质是否满足并需要留下现场必要的验证记录,以便于其后顺利的沟通和反馈,甚至可以需要进一步与被验证人面对面交谈,以证实其性格方面的某些缺陷,尤其较严重缺陷的人如太武断、口吃、思路紊乱,可能会导致的验证结论为“不合适”。
需要注意的是,CNAT一108准则第3.3.1条“验证目的”中并未提到人的仪表、不良习惯、生理缺陷、行为准则等方面的要求,但验证审核员有责任、更有义务维护审核员队伍的整体形象。在CNAT一207《审核员面试评价规则》第4.3.1条“面试内容”中明确提出了“习惯和仪表”方面的面试评价要求。这一点不能不引起我们关注。
3、审核能力的验证
该阶段的验证主要按照验证评价报告的内容,针对被验证人对标准的应用能力,审核过程能力及对审核重点和难点的理解能力。关键点在于对审核准备的充分性、结合现场审核对文件符合性、充分性和可操作性的进一步审查、抽样的代表性、审核方式方法的灵活性和多样性、标准理解的准确性和结合受审方实际特点加以运用体现出来的灵活性、体系评价的全面性和合理性等诸多方面实施验证并通过现场连续观察予以证实。验证过程中如出现被验证人严重偏离标准要求和可能出现现场失控时,验证审核员应及时采取措施直至以合理的方式取代被验证人按计划实施审核,确保审核的客观、公正。该阶段的验证结论通常为“可独立承担工作”或“尚需进一步实践”。

三、验证意见和结论的沟通、反馈与改进
按照CNAT一108《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第3.3.1“验证目的”要求,主要对被验证人的能力和个人的素质进行评价和验证,未明确要求向被验证的审核员沟通和反馈验证意见,但基于验证审核员的作用和提升实习审核员审核技能的考虑,验证审核员应承担判官和教官的双重角色,这样将有利于审核队伍整体水平提高。因此,验证审核员应该及时地同被验证人沟通和反馈验证意见,但不告知其验证结论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我三年来、实施实习审核员验证工作中所获得的一点经验和心得。

作者:官勇 来源: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发布时间:200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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