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至26日,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和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合召开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研讨会。会议邀请了FAO(世界粮农组织)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秘书处官员和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方面的专家授课。
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作为《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秘书处制定的关于植物检疫领域的协调标准,是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植物检疫政策和技术援助计划的一部分,该计划的目的是促使各国植物检疫措施协调一致,以期促进贸易并避免使用诸如贸易壁垒等不合理的措施,它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截至目前,IPPC秘书处已发布了21项国际植物检疫标准,还有许多标准正在起草当中。
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夏红民在讲话中说,中国作为WTO成员,加入世贸组织3年来,严格履行WTO各项协定规定的义务。在植物检疫领域,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作为制定我国植物检疫措施的基础,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了“国际植物检疫标准和国外法规研究协作组”,今年又与农业、林业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目前,我国已正式发布的植物检疫国家标准共36项(其中转基因标准8项、出入境植物检疫标准4项、国内植物检疫和林业森林检疫标准24项),出入境植物检疫行业标准92项。IPPC秘书处制定和发布的21项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中的19项也正在国家标准的转化过程中。经国家标准委批准,今年我国植物检疫国家标准的立项共47项,超过了目前全国植物检疫国家标准36项的总和。夏红民指出,举办这次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研讨会,旨在进一步增加对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的了解,培养一批懂得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的专业人才,以期促进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在我国的应用。
据介绍,虽然我国现在还没有加入IP?鄄PC,但作为WTO的成员,我国积极参加了国际植保公约秘书处组织的活动,如参与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每年派员参加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秘书处的年度会议,就有关问题表明中方立场;每年向FAO推荐优先制定的国际植物检疫标准等。依据国际植物检疫标准,我们已制定了中国进境植物和植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修订了我国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管理办法,建立了风险预警和违规的通报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有关领导介绍说,国家质检总局正在积极开展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草案的评议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对“低度流行区的建立、保持和确认的要求”和“植物检疫等效原则概念的指南和其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等13个国家植物检疫措施标准草案进行研究并提出了评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