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将开展缺陷汽车召回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行动,检查对象为包括福建在内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汽车4S级维修店或特约维修站。检查内容包括修理商对汽车可能存在的缺陷信息的处理情况,查看实施召回汽车修理更换的记录,查看汽车产品技术服务信息通报记录。
据了解,《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一年多来,全国已先后有27家国内外汽车制造厂商实施了54次主动召回,涉及车型59种,召回汽车车辆422517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