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木铣和修边机产品强制性认证将采用新版标准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国家认监委日前发布公告,要求各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对木铣和修边机产品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和检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5年11号,木铣和修边机产品强制性认证所适用的GB3883.17-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木铣和修边机的专用要求》)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将于2006年8月1日开始实施。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各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应按照修订后的新版标准及其所对应的GB3883.1-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对木铣和修边机产品实施认证和检测工作。原认证适用的GB3883.17-1993(以下简称旧版标准)国家标准自动废止。

  为了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告要求自2006年7月31日前,各有关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可根据申请人的意愿,按老版标准或新版标准实施认证、检测工作;自2006年8月1日起,各有关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必须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检测工作;由于新版标准与旧版标准存在差异,对于已经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证书的申请并依据新版标准完成样品检测工作(但最晚不应迟于2007年7月31日之前完成)。已获旧版标准认证证书的产品,在下一次跟踪检查后未取得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应注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详细内容可登陆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告信息栏查询。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6年07月31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