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整顿广播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自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待有新通知后按照新规定执行。
该通知之严厉,犹如医学上的休克疗法,正所谓乱世用重典。尽管这多少带有一点“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的强硬意味,但“典”虽重,想必也是迫于“乱”之盛不得已而为之。“无奈”之下,几乎所有电视购物企业亦将陷入一种更加不堪的无奈。而此前饱受电视购物广告折磨的无奈大众,此番当可以奔走相告了。
“这个通知对中国电视购物业可谓是致命性的打击,但是严厉的监管将给电视购物行业带来新生。”一位业内人士指出:“经过此次整治,国内电视购物行业也许就此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诚信、有实力的一批公司,将成为未来最大的受益者。”话虽如此,但考虑到中国电视购物行业“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其诸多病症已积重难返,想通过一个通知,一次整治干净利索地根治顽症,似乎并不现实。毕竟此次休克疗法的技术含量并不是很高,而施治者本身亦是带病工作。
或许,我们可以把此次整肃看作是一个契机,或者期待它能够成为促进中国电视购物产业走上破冰之路的一个拐点。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电视购物作为零售业态的一种,在中国成长的时间虽然并不长,但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它似乎就是一个怪胎。经历了短暂的畸形发育之后,整个中国电视购物市场便进入到混乱和缓慢发展的阶段,各地大量出现对电视购物的投诉事件,诸如虚假宣传、产品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等等,媒体也频繁予以高度曝光,广东、上海等地的消协甚至纷纷发布消费警告:“电视购物不可轻信”。电视购物在这一时间成了过街老鼠。更令中国电视购物整体很受伤的是消费者观念中形成了一种印象——只要是电视购物就必定有欺诈行为。公信力的普遍降低对整个行业的发展都产生了严重的威胁。
浑水一潭的中国电视购物市场现状,与其说是因为行业自身的不成熟,不如说是起源于电视购物市场缺乏监管力度,或者说监管不到位。毕竟中国的电视购物业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孩子犯了错,作为其监护人的政府监管部门自然要承担主要责任。目前,国家广电总局负责购物频道(节目)开播的审查,国家工商总局负责电视购物广告片的审核,而自2004年商务部将包括电视购物在内的5种无店铺销售列入我国正式的零售业态后,业务活动也由国家商务部主管。由于电视购物经营全过程被分割由多个职能部门主管,限于体制上的原因,看似有多个部门主管,而在实际过程中却形成了没有一个部门能够实施全流程管理。十余年来这个行业市场治理失控,多次跌入低谷,致命的症结就在这里。
当然,市场化的经营运作不是政府部门能够包揽每一件事情,行业协会的作用也不容忽视。毋庸讳言,全国现有的电视购物联合会,无论从行业经营的统筹上,财力运营的凝聚上,具体项目的操作上,都缺乏权威性、计划性和适应性。其后果只能是停留在目标模糊、疲于应付、放任自流的困境。电视购物联合会应该着手做好三件大事:加强全国电视购物市场规范经营的法制建设,向主管部门献计献策;为规范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制订切实可行的自律条例;为积极保护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权益做些实际工作。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面对电视购物之乱,转变政府监管部门职能,完善相关法律,执法力度到位,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加强企业自律,为消费者增权,以此合力,或许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电视购物市场的乱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