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有效控制电子产品污染源头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只具备一般的拆解能力,对于拆解下来的一些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部件或材料(如线路板、阴极射线管、电源、冰箱保温材料、含有卤化阻燃剂的塑料等)是没有处理条件和能力的。许多厂家对处理这类部件或材料可能产生的污染问题并没有进行有效的控制,这是我国目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过程产生污染物最严重的环节。”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副总工程师穆京祥日前呼吁,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的监管已经迫在眉睫。

  废弃电子处理凸显千亿市场

  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条例》规定了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补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对此,中国家电协会副秘书长陈刚认为:“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的过程中,由于运费、人工费等费用上涨,作为回收、拆解旧家电的企业从中得到的利润非常低,主要靠国家财政补贴。《条例》一旦实施,回收拆解企业的生存环境肯定会大为改观。”

  2010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联合发布《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对补贴标准进行了规定,在拆解处理补贴方面,根据拆解处理企业拆解处理旧家电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对回收和拆解处理企业进行小额补贴,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压力,虽然不能完全满足回收成本需要,但毕竟是个很好的开始,说明国家重视回收了。”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李博洋博士表示。

  多种政策的利好形势下,一直陷于迟滞状态的电子废弃物回收开始让众多企业摩拳擦掌。“长虹很早就涉足回收处理工作,并开展格润再生资源项目。该项目主要处理电视机等五大类废旧家电,年处理能力200万台,目前厂房已封顶。”长虹相关部门表示。此外,TCL、海尔、康佳、联想等企业都积极参与到回收处理工作中来。

  资料显示,TCL集团在惠州的环保基地,占地近13万平方米,设计年综合处理危险废弃物15万吨,拆解处理废旧电子电器产品2万吨。此外,TCL集团与天津市博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也在加紧建设。该基地总体规划为三期,年处理能力将达到30万吨。

  据一位证券业人士估计,目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的市场规模估计500亿元左右,未来有上千亿的可能。

  加强企业监管势在必行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慢慢“发酵”成巨大的蛋糕,为此,各地都纷纷上马处理企业。但是穆京祥担忧,目前多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达不到要求,“为了贯彻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许多地方对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并不具备基本条件,也将其列入处理企业名单。这些企业多数缺少必要的处理设备和规模化的处理能力,这对今后的监管工作埋下了隐患”。

  据有关部门统计,到2010年10月份共回收了2600万台套废旧家电,约30家处理企业共拆解了1336万台套旧家电(约占回收的51%)。2010年6月开始,国家计划再增加19个家电回收以旧换新的试点省市,形成100家处理企业配套处理规模。

  2010年9月公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要求,对于处理企业的监管,除拆解外,对于废弃电视机、冰箱、计算机、空调、洗衣机中的一些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部件或材料的处理监管是关键,一是应具备必要的处理设施(包括相应的处理设备和对应的处理能力);二是要对这些部件或材料处理过程可能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控制,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或扩大污染;三是要对处理过程产生的一些难于处理的废物(如粉尘、粉料、淤泥、废氟利昂等)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对这些废物进行安全处置。

  与之配套的是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2010年4月1日起实施,以下简称《规范》)将开始正式实施。《规范》明确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在收集、运输、贮存、拆解和处理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技术要求和环境要求,旗帜鲜明地禁止露天焚烧,禁止使用冲天炉、简易反射炉等设备和简易酸浸工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落后处理工艺。

  而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目前一些回收处理企业都没有真正按照《规范》标准要求去做,拆解企业只负责拆解,拆解后物料通常都卖给出价更高的企业,很少卖给正规企业,更不会去追踪污染物的去向。

  调查显示,当前整个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投资回报率偏低,国内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及处置的企业,在经营上基本处于维持甚至亏损状态。这一点,作为《规范》的起草人之一的穆京祥也非常清楚,目前企业完全按照标准要求去执行有许多困难,“但是国家实行拆解企业经营许可证制度,这要求必须有一定的标准去约束企业。新加入的回收处理企业应该遵照这些标准去做,管理部门今后也会按照这些标准来要求和考核企业。原先的企业也必须加大处理企业规模化处理能力和技术的提升力度,以满足《条例》中关于集中处理的要求”。

  穆京祥强调,对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许可,应严格按照《许可办法》中的要求进行审核,特别是处理条件和能力的审核,并应公示。对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应加强监管,对于具备基本条件的企业应对处理能力进行审核,同时应加强对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部件或材料的流向及再生利用、处理或处置进行监管。

作者:罗兵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7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