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保障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产品质量的安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组织对聚碳酸酯饮用水罐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国质检明发[2011]3号)文件的要求。福建省漳州市质监局按照省局部署,迅速行动,对辖区内获得生产许可的饮用水罐生产和使用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5人次,检查企业22家。对饮水罐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有采购废旧回收料及使用废旧回收料生产等行为;是否保持获得生产许可时的生产条件;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是否有进货、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和出厂销售等记录。对水罐使用企业重点检查:其采购水罐的价格是否存在异常偏低的情况;是否有齐全的水罐进货和销售记录;是否从获证企业采购水罐;是否对循环使用的水罐严格检查破损和受到污染的情况;是否在灌装前对水罐进行清洗消毒等。经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