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时期,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多次强调要“严格管理”。这个“严格管理”应该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就是要“从严治检”,对外就是要“从严监管”。
要做到从严治检必须做到严于律己、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于律己就是要求各级质检领导干部当好表率,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严密制度就是要设计一套约束和规范检验检疫自身行为的规章制度。严肃纪律就是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大对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姑息、不放纵,就是要保证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要求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都应该树立“批评是对干部的爱护,放纵是将干部推向火坑”的思想,在发生问题时,该批评要批评、该检查要检查、该问责要问责。
从严监管是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质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近年来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产品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几乎无一不涉及道德和诚信问题。产品是企业生产的,企业是产品质量的“根子”,是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如果企业质量诚信体系不建立、不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就无从保证,质量安全监管就防不胜防。所有这些因素都给我们做好质检工作带来极大的风险,也必然要求我们必须做到“从严监管”。
要做到从严监管,首先要建立一套科学严密的长效监管机制,其次就是要抓好各项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的落实。具体实施过程中应该做到“四不放过”、“三个必须”和“两个绝不”。即:不放过日常检验监管发现的问题,不放过各类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员反映的问题,不放过国内外官方机构通报的问题,不放过国内外媒体报道的相关问题。在获取这些信息后,要深入调查,对违法企业和责任人,必须依法实施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必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违规企业,必须将其列入“黑名单”,实施最严厉的检验监管措施。绝不姑息,绝不纵容,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
(作者单位:江苏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