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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质检应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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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法治质检是质检部门立身之本,是解决我们自身问题的根本之策。”加强法治质检建设,不能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应从实际出发,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营造氛围,循序渐进。

  应抓好法律学习这一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促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地有计划地系统学习法律,不断增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唯有如此,才能准确适用法律,正确运用法律开展工作、解决问题。

  应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对系统内工作人员,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检验检疫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培养过硬的业务能力;开展征集廉政格言、廉政故事等活动,学习廉洁奉公方面的法律知识,形成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良好工作氛围;组织活动,经常性开展文体活动,大力倡导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良好风气,陶冶情操,增强检验检疫队伍的凝聚力。

  应开辟法治建设阵地。鼓励工作人员向相关报纸、杂志投稿,宣传出入境产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把法治文化纳入机关文化建设的范畴,建设法治文化长廊,形成具有检验检疫特色的法治文化。

  应创新活动形式。首先,举行培训班,前移监管关口,及时更新相对人的法律知识;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宣讲法律条款,说服教育,预防再犯;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鼓励自觉守法,形成你追我赶、争当上游的法治文化建设氛围。其次,对社会群众,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等法治文化建设阵地向公众传达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以及出入境产品监管法律知识;开展广场宣传及出入境产品监管法律咨询活动,散发普法宣传资料;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赠发宣传彩页,制作宣传板报,向群众传播质检法治文化。

  应强化考核检查。在机关内部的法治建设方面,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卷面测试,同时通过执法卷宗评查、案件回访等制度,检查工作效果,并将检查结果与局日常考核及年度考核挂钩;在对外的法治文化建设方面,对监管相对人培训时,坚持有训必考的原则,及时考核,巩固工作成效,针对培训的薄弱环节在以后工作中加强指导,将相对人培训学习情况及日常违法违规情况,纳入诚信体系建设中综合考核。

  (作者单位:菏泽检验检疫局)

作者:毕亚伟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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