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主要领导对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乳制品监管情况的报告上的重要批示,再次阐释了国务院领导“事不避难,勇于担当”的至理名言。这既是对质检系统的鼓励和鞭策,更是对质检工作的指导和要求。
范仲淹有一句名言,“为官者,私罪不可有,公罪不可无”。说的是领导干部必须要有一种担当精神,否则,寻求一般、不敢突破,是做不成大事的。
担当,就是要勇于负责。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质检工作关系国计民生,重在把关,贵在负责,必须提倡忠于职守,勇于负责,严格把关,保国安民。这对质检系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无担当精神,是素质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尺。当前,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任务很重,质检工作责任越来越大,我们还有许多不适应,在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过程中,质检系统干部职工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于困境中找到出路、于困难中找到办法、于无望中创造可能、于可能中办成事情,为中国质量而战,为质量强国而战,为开创中国质检事业发展新局面而战。
勇于担当,源于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正如支树平局长指出:高度负责既是做好质检工作的前提条件,也是对每个干部的基本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要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定为质量而战、为质量强国而战的信心和决心。要做到高度负责,就要明确责任、负起责任、尽到责任、负好责任。我们看到,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大批领导干部锐意改革,积极创新,敢于担当,使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大量事实表明,领导干部只有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才能凝聚人心、鼓舞斗志,使工作难中求进、生机勃勃,不断开创新局面。
现实中有一些干部担当精神不够,无所作为。正如小平同志曾批评过的一种不敢负责的现象:“名曰集体负责,实际上等于无人负责。一项工作布置之后,落实了没有,无人过问,结果好坏,谁也不管。”类似这种情形屡见不鲜。工作上不去,群众有怨言,干部缺乏应有的担当精神是个重要原因。
勇于担当,绝不是不讲科学、盲目蛮干。为党为民勇于担当,是要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基础上,自觉把个人荣辱得失放在一边,以对人民、对党的事业、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迎着风险、克服困难上。这是对干部是否真正勇于担当的检验,也是对我们党性强弱、能力素质高低的实际检验。希望每个想干点事业、有所作为的领导干部,都能有勇于担当的精神,带着这种精神去工作,才会让人民放心,才会创造人民满意的业绩。
(作者系青海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