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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检验检疫局多举措促企业提高主体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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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吉林检验检疫局认真落实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精神,采取措施把“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12字的要求落到实处,其中,该局特别注意发挥企业的作用,形成检企同频共振合作联动的局面。

  强化宣传,提高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该局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渠道宣传企业在“抓质量、保安全”工作中的责任,使企业明白自身是质量安全的主体,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质量安全是企业生命线,是企业文化的核心内涵。

  强化普法,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该局不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将建设“法治质检”与“抓质量、保安全”有机结合,将“六五”普法与“抓质量、保安全”有机结合,使企业清楚“抓质量、保安全”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进而重视“抓质量、保安全”工作。

  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该局帮助企业把精力放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上,放在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上,通过运用分类管理、直通放行、免验、绿色通道等,增强企业的诚信意识,加快进出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强化激励机制,提高企业的荣誉意识。质量评价和激励机制是抓好质量安全工作的有效手段。经过该局多次工作,吉林省政府同意设立优秀出口企业质量安全奖励制度,实行这种制度在全国检验检疫系统是首次。通过这项制度,对质量安全优秀的出口企业将实行奖励,从而带动企业赶超先进,提高“抓质量、保安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强化技术支撑,提高企业检测的自控意识。该局采取培训、观摩、交流学习等方式,开展检企产品检测对比提升竞赛活动,分析试验结果,查找差距。开展实验室盲样测试,通过检企实验室检测人员相互交流、取长补短,促进检企实验室检测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作者:王海涛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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