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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质监破解现场检测二甲醚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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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无锡质监局稽查支队对无锡市锡山区、江阴市两家燃气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两家公司均存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现象,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中二甲醚含量平均约为15%。

  因无锡市没有二甲醚的法定检测机构,以往稽查人员只能先抽样再送到省里的检测中心检测。由于无法直接查封有关产品,等检测结果出来,有问题的产品可能已经销售出去了。为了遏制这一违法行为,无锡质监稽查支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先后走访了专业液化石油气有关厂家、有关专家,最终采用了现场快速检测仪,开创性地将检测设备应用于现场检查过程中,并进行了多次实验,使得现场检测得出的数据更准确、更直观,也大大减少了由此产生的行政成本。

  据了解,国家早就明文规定“不得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后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或在焊接气瓶中擅自加入不明化学添加剂”。二甲醚对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橡胶密封圈有溶胀作用,充装掺杂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可能导致钢瓶阀门漏气,二甲醚接触空气或在光照条件下生成具有潜在爆炸危险性的过氧化物,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产生安全隐患。并且二甲醚的热值较液化石油气低。

作者:于文霞 单衍超 蔡美萍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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