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9月15日联合公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确定从明年1月1日起,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五种产品的回收处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以应对主要家电进入报废高峰期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带来的挑战。
《条例》规定,“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
目前,财政部正在会同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积极研究基金管理办法,将在综合考虑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征收和补贴标准,以及能够有效调动处理企业积极性的补贴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蕴藏大量的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塑料等资源,规范的拆解处理和回收利用,不仅能够有效地减少环境污染,还将有利于减少原生资源开采和消耗,缓解我国经济发展的资源瓶颈,保障人体健康。废旧家电拆解处理投资大、回报期长、经济效益差,需要政策予以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