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越建交60周年。多年来,广西检验检疫局与毗邻的越南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确保两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和人民健康安全,协力促进两国经贸合作和发展,谱写了共筑国门安全防线的崭新篇章。
9月2日是越南65周年国庆,当天,广西中越边境的凭祥、东兴、龙邦、水口检验检疫局有关领导和业务人员应邀赴越南对应的口岸参加越南检验检疫部门举办的国庆活动,共度越南国庆,并就近期业务有关问题进行交流,叙友情、谋发展。
筑牢边境口岸传染病防控体系
广西检验检疫局充分利用2006和2007年中国-东盟出入境检验检疫合作论坛、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形成的《南宁共识》和《南宁联合声明》,广泛与越南开展卫生检疫合作。2007年,与越南广宁省卫生厅签订了双边《会谈纪要》,双方加强陆路、海港口岸卫生检疫合作,全面履行《国际卫生条例》义务;加强对经边境互市通道的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卫生检疫监管;共同制定边境口岸媒传疾病、艾滋病的预防与控制规划并予以实施。
该局与越南建立卫生检疫业务技术交流与协作机制,共同提高卫生检疫业务技术水平。2007年5月,双边在广西东兴-越南芒街口岸成功举办了中越边境陆路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联合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双方防控疫情疫病的能力。近年来,中方先后应邀参加在越南岘港和谅山举行的中国和越南跨境传染病监测与应对研讨会及中国凭祥-越南谅山边境流行疾病预防研讨会,进行了禽流感防控桌面演练。同时,该局邀请越南卫生部卫生预防与环保局和广宁、谅山两省卫生厅、国际卫生检疫中心领导和专家组成的代表团在南宁举办了中国-越南国境卫生检疫业务研讨会,双方就口岸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等多项内容进行交流,商定充分利用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在双方毗邻的口岸区域开展医学媒介生物联合监测工作。
去年4月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暴发后,该局及中越边境口岸东兴、凭祥、水口、龙邦局等与越方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先后30多次会晤,互通疫情发展态势,共同商讨双边口岸必须采取的紧急防控措施,截至2010年4月底,广西各口岸共检疫查验来自越南的入境人员300多万人次,发现发热或有急性呼吸道症状者317例,其中103例越南籍患者根据中越双边协议移交越方卫生检疫部门处置。
确保两国农林生产安全
广西与越南有着1020公里的陆地边境线,且两国都是WTO的成员,均需遵守IPPC的有关植物检疫标准。近年来,广西凭祥口岸已成为全国最大的水果进出口口岸,每年检验检疫进出境水果近100万吨,中越双方加强进出境水果有害生物监测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对不同品种水果进行风险分析,确定检验检疫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开展检疫性实蝇监测,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防治和根除措施,保护中越两国进出口水果贸易健康发展和农林生产安全。去年5月13日,双方在南宁就中越边境地区联合开展实蝇监测合作举行会谈,签署了中越边境地区实蝇监测工作会议纪要。广西检验检疫局加大与越方的技术培训和交流,先后在凭祥、东兴口岸举办两期中越边境地区实蝇监测合作技术培训班,每年向越方赠送实蝇诱捕器、全球定位系统(GPS)等。同时应越方植物检疫部门邀请,该局派出植检专家组,先后赴越南谅山、芒街检查指导越方实蝇监测工作,就中越边境地区实蝇监测技术进行交流。
去年中越边境地区联合实蝇监测圆满完成了任务,中方在广西东兴、凭祥、龙州和龙邦边境口岸和边贸点设置了161个监测点,并用GPS定位仪对每个监测点进行定位,监测诱捕到橘小实蝇、南瓜实蝇、瓜实蝇等10种、18948头,未发现地中海实蝇等重大疫情。
中越植检部门商定,今年将进一步扩大实蝇监测的地域范围,分别在两国边境口岸所在的内陆省市辖区设置实蝇监测点,布置实蝇诱捕器,按时开展监测工作。
共同促进双边贸易发展
近日,经水口检验检疫局检验,越南一批重10.5万吨的木薯干片进口我国,运往广西某企业用作工业酒精原料。据该局统计,去年广西口岸进口越南木薯干145批、36.15万吨、货值5368.6万美元,检验检疫部门加强监管,既保证了产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又促进了边贸的健康发展。
针对越南入境木薯产品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二氧化硫、致病菌超标和外包装标签不完整等质量安全隐患,2009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和越南有关部门在南宁举行双边会谈,签订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植物检验检疫会谈纪要》。该局组成现场查验组,赴越南峙马口岸开展边境滞留木薯淀粉的核查和取样工作,每批木薯对铅、砷、黄曲霉素、致病菌和二氧化硫进行检测,排除风险,确保合格木薯类产品输往中国。
边贸进境水产品是东兴检验检疫局辖区的主要贸易商品之一,为进一步规范边贸进境水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管理,按照《中越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及卫生管理合作协议》,广西、东兴检验检疫局近日组织有关专家一行8人,与越南代表团在东兴口岸进行业务会谈。双方达成共识:加强交流,每年会晤一至二次,双方轮流邀请对方到本单位所在辖区内座谈,增进友谊与合作;双方保证随货证书标注的内容与合作协议规定相符,并与货物及其包装标注的内容相符。此外,双方加强对进出口水产品证书真实性核查的合作,任何一方提出协查请求,对方应积极支持;双方加强对过境水产品情况的信息通报,加强对到货检验检疫发现问题的情况通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