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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细化责任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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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8月24日,山东省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会议,贯彻国务院、山东省政府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工作要求,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扎实工作,确保全市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会上,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十个县(市)、区局签订了《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任务责任书》,与会企业宣读了《基本药物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郑重承诺:严格依法生产经营,认真落实生产、配送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保证生产、配送药品质量;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确保基本药物生产、购进、验收、储存、出库、运输等环节符合GMP、GSP要求;落实电子监管责任、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主动接受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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