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日前,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2010年福建省保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要求:
一是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摸清本地区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基本情况,待《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换证工作。
二是开展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合法性及违法添加行为;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情况;保健食品委托加工行为;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持有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持有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种台账记录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经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销售的保健食品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要覆盖全部生产企业和80%经营企业。
三是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重点检测与保健食品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成分。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重点选择容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功能品种,如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等类保健食品,加大对此类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和抽验力度,检测是否添加与保健食品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成分。
四是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加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以及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保健食品在宣传资料中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联合有关部门对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是严肃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严格执法,对在整顿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