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全面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6月23日上午,山东省郯城县质监局在山东金星啤酒食品有限公司召开了全县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现场会,临沂市质监局吴东昌副局长、郯城县政府商祥海副县长、郯城县政协王幼红副主席出席了会议,郯城县70余家食品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郯城县质监局彭修起局长主持,高志勇副局长传达了临沂市质监局《关于建立食品生产者不良信用记录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山东金星啤酒有限公司作了典型经验介绍。郯城县政府商祥海副县长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出了要求,一是肯定成绩,查摆不足,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求食品企业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把确保质量安全作为最高目标,作为企业生存的根基,真正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明确责任,把握重点,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食品企业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强化自我约束,确保各种证、照齐全,对使用的原辅材料严格检验把关,全部索证索票,对生产过程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进行严格控制,切实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企业监管,及时发现、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确保监管无缝覆盖,不留死角。三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配合意识,既各司其职,履行好各自监管职责,又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最后,市局吴东昌副局长就食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吴局长指出,食品质量安全不是靠政府管出来的,而是企业自身生产出来的,企业是第一责任,要做良心食品,希望各企业要充分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管理,依法经营,强化把关,努力提高产品档次,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上升到更高层。
会后,与会人员现场到山东金星啤酒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实地观看学习企业在强化质量安全措施,建立质量安全保障制度,完善生产、检测流程,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等方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