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印度尼西亚实施标签法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印度尼西亚贸易部依据PerMenDag no 62/M-DAG/PER/12/2009最近颁布了一项标签法,主要涉及本国市场上分销和销售的以下非食品类产品:

  家用电器、通讯、信息技术设备

  建筑材料

  机动车辆原材料 (零件)

  其它产品 (如:鞋、皮具、玩具、服装等)

  该法规要求,产品标签应采用印度尼西亚语,并包括以下信息:

  (a)产品名称和/或品牌名称

  (b)生产商名称和地址 (本地生产的产品)

  (c)进口商名称和地址 (进口产品)

  (d)原产国 (.....制造)

  按照法规附录中列举的产品种类,不同产品的标签应包含其它附加信息。例如,服装还应包含:

  (e)材料类型和成份(纤维合成)

  (f)尺寸

  (g)护理指南

  对于不同的产品,标签位置的要求也不同,如在产品上或在包装上,或两者都应带有。

  对于目前未在印度尼西亚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该法规的生效日期为2010年7月,对于已在该国分销和销售的现有产品,生效日期为2010年12月。

  在法规生效之前,相关企业应确保完全符合上述法规的要求,以避免受到处罚或召回产品。

  企业在使用标签之前,应将标签信息提交给贸易部的监管委员会,委员会在收到标签资料后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确认函。

  (本网站某些内容来自网络转载,如有侵犯你的版权,请联系我们,本站立即删除。)

作者:佚名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8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