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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低于国IV车将无法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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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工信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为应对更大幅度节能减排,一项新政策正在酝酿:从今年7月1日起,未满足国Ⅳ排放标准的新车将无法进入工信部的新车目录。明年7月起,低于国Ⅳ的乘用车将无法获得销售资格。该法规目前正在最后制定中。

  据了解,此项政策涉及工信部、环保部等多个部门,由环保部牵头,具体政策是:从明年7月1日起,在国内销售的乘用车等轻型车辆必须符合国Ⅳ标准,未满足国Ⅳ标准的轻型汽车将无销售资格;从今年7月1日起,未满足国Ⅳ排放标准的新车将无法进入工信部的新车目录。

  据介绍,环保部曾于去年1月就国Ⅳ排放标准实施方案征集意见,其中就曾提及轻型汽车将于今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国Ⅳ标准。尽管今年7月起全面实施国Ⅳ标准,但到时市场上已经存在的非国Ⅳ车型仍可销售,只是要进入工信部新车目录的新车型将必须满足国Ⅳ以上标准。

  目前,国内仅有北京实施国Ⅳ标准,上海不久前才刚刚确认实施国Ⅳ,其他地区仍在实施国Ⅲ标准。分析人士表示,目前在全国推广国Ⅳ排放标准的确存在难度,难度主要在中石化和中石油等炼油企业需要更新炼油设备,此外汽车企业的动力总成技术升级也有资金和技术难度。

作者:杨开然 孙浩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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