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纺织品贸易争端战刚刚平息不久,11月11日,5家美国钢铁制造商向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来自中国的进口碳合金盘条进行反倾销调查,并征收330%的反倾销税。而在10月3日,根据美国7家钢管生产企业和2家行业协会申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来自中国进口的环状焊接非合金钢管进行“特保”调查,并认定来自中国的非合金焊缝钢管对美国市场造成扰乱。
我们认为,针对我国钢铁产业,美国启动反倾销和“过渡性产品保障措施”调查,决非偶然,而且从我国钢铁产品出口的特点看,这两起调查成功的可能性极高。与此同时,欧盟、韩国等国家正密切监控中国钢材出口,积极搜集中国钢铁倾销和数量“激增”的证据,并伺机提出贸易保护调查。种种迹象表明,欧美等国刮起的钢铁产业贸易保护之风暴正在迫近,中国的钢铁业会不会成为下一个纺织业?这一点应当引起我们的警觉。
产品结构不合理为欧美提供口实
我国钢铁产业的出口结构不合理已经给予了欧美国家运用相关WTO规则对我国的钢铁出口产品设置壁垒的口实。究其深层次的原因是我国的钢铁产业集中度低产业结构不合理,从而导致我国的出口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出口受到反倾销调查的多是附加值低的热轧板材,这些产品在国内已经出现数量严重过剩,所以到国外低价寻找出路。
首先,由于中国钢铁消费需求增长的急剧下滑以及国内钢铁产能过剩,从2005年开始,中国已经从一个钢铁净进口国变成了一个净出口国。2005年前9个月,我国钢材出口大幅增长,同比增幅83%,而钢材进口同比下降16.4%。
其次,从出口国来看,出口产品国过于集中。目前我国钢铁出口主要集中在韩国、美国和欧盟,2005年上半年,出口到上述三地的份额占到出口总量的46%,其中韩国占28%、美国占10.4%、欧盟占7.3%。
第三,从出口产品结构来看,出口产品结构单一,出口到韩国的主要为长材,出口到美国的主要为无缝钢管。
第四,从出口价格来说,我国钢铁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售价偏低,已经低于生产成本。美国钢铁售价大概为600美元/吨,而中国出口的产品大概是370美元/吨甚至更低。同类产品价格相差如此之大,为美国发起反倾销调查提供了充足的证据。
最后,我国钢铁产业的产能严重过剩,这将导致我国钢铁企业相互在国际市场上低价竞争。
三大贸易壁垒中国钢铁业难幸免
欧美等国会用哪些手段对我国钢铁产业的对外贸易设置壁垒呢?我们认为:一是反倾销;二是反补贴;三是过渡性产品特保。
反倾销是美国惯用的贸易救济手段。从1984年至今,国外对我国的钢铁工业制品发起过77起反倾销调查。那时并非针对我国钢材本身,因为当时我国钢铁产业还没有对国外构成“威胁”,但今非昔比,美国会把反倾销的丰富经验充应运用到中国钢铁行业。由于我国近期出口钢材的价格比国际相同产品价格低数百美元,很容易背上“倾销”的包袱。
对于反补贴我们也不得不防。美国多次指责我国钢铁产业享有政府补贴。2005年7月,美国修改了国内反补贴法,使其适用于包括中国在内的非市场经济国家。虽然从法律程序来看,这次法律修改能否通过还需要参议院通过和总统签署,但从种种迹象分析,美国对中国发动反补贴调查已为期不远。果真如此,中国钢铁产业亦无法幸免。
从今后几年看,“过渡性产品保障措施”是我国钢铁产业要面对的真正难题。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6条——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被迫做出的有违WTO公平原则的协定,该条款适用的时间为我国加入WTO时至2013年12月10日。在这段时间内,美国很可能会利用该条款对我国钢铁产业发展设置障碍。
第16条具有如下特点:第一,是只针对中国可以实施的歧视条款;第二,只是对“市场扰乱”规定模糊,具体实施时有很大的自由度;第三,实施的目标更加广泛,包括所有原产于中国的产品。由于第16条实施期限长,该条款很容易被欧美等国滥用,而且使用起来便于操作,成本低,见效快。因此,中国政府和企业应未雨绸缪。
作者单位:北京WTO事务中心法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