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质监局对自2009年到目前发生的8大典型案例进行权威发布。
王某销售假冒铅笔案
2009年9月12日,石家庄市质监局桥东区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王某经销的铅笔进行执法检查,共查获假冒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的2H铅笔3箱,HB铅笔5箱,2B铅笔2箱,涉案货值达2000元。王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责令王某停止销售该种产品,没收违法销售的假冒铅笔10箱,并做出相应处罚。
某妇幼保健院流量计未检定案
根据举报,石家庄市正定县质监局行政执法队人员对该某妇幼保健院的流量计进行了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院使用未经检定的智能气体腰轮流量计。该院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四十条第五项责令其停止使用并给予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卢某无证生产豆奶粉案
2010年1月14日,根据举报,石家庄市质监局稽查队在行唐县局执法人员配合下,对卢某生产豆奶粉的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正在生产豆奶粉,产品计76箱,另有原料豆奶粉8袋和封口机1台,经调查核实,卢某未办理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依法对物品进行异地封存。卢某对违法事实认可。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据该法第八十四条,给予卢某没收违法产品、原料和设备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某塑料编织公司无证生产案
2009年5月8日,石家庄市质监局桥西区分局执法人员对某塑料编织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生产的食用淀粉包装袋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该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食用淀粉包装袋。
马某生产不合格化肥案
2009年7月7日,根据举报,石家庄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该辖区某仓库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仓库库存标识为某公司生产的尿素96袋,经抽样检验被判为不合格产品,经调查马某承认该批不合格化肥是自己生产的,共加工生产213袋,已销售117袋,货值金额1.13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相关行政处罚。
某公司无证生产甲醛案
2009年9月29日,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甲醛产品,该公司自2009年6月份以来共生产5吨,已全部售出,货值4500元,违法所得998元,该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
赵某生产假冒饮料案
2009年4月29日,栾城县质监局根据举报,联合当地政府、食药监局、工商局等部门对赵某在本家院内生产的假冒“雪碧”、“醒目”饮料进行了查处,当场查获假饮料160件,包装瓶1000个,标签2000个,制假设备1套。栾城县质监局依法给予赵某没收违法产品、原料和设备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某门窗加工厂无证生产案
2009年12月25日,石家庄市质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门窗加工厂进行了检查,经调查,该厂无生产建筑外窗的许可证,已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建筑外窗100平方米,货值两万元。某门窗加工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之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给予该厂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生产并作出相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