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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价商品不保修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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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家在出售商品时明确告知消费者,这是特价品,出了问题不保修。对此,有关部门指出,这种做法纯粹是霸王条款,消费者如遭遇类似纠纷应及时举报。

  去年2月初,家住山东招远城东区的李先生在某手机店看到商家搞特价,就以499元价格购买了一部F99型手机。当时,商家告诉李先生,这款手机是特价商品,不给保修。李先生当时也没提出异议。购机后不到半个月的时间,手机就频繁出现自动死机、无法开机。于是,李先生去找商家要求维修。商家却说,购机时已经做出说明,特价商品不保修,拒不承担“三包”责任。李先生多次与商家协商未果,无奈来到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投诉。

  相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找到商家负责人,向其讲明特价商品并不是处理品,它同样享受三包,因此,商家事先讲明特价商品不保修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要求其立即改正。

作者:王文利 李建英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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