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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明县质监局大力规范食品小企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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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来,山东省东明县质监局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实际以及当地食品小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现状,积极研究和探索食品监管工作的有效途径、好方法,监督与服务并举,在原有监管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加大管理工作力度,采取新管理模式,规范食品小企业生产行为,提升企业产品质量。

  一是密切联系当地政府,实行一级监管,争取工作支持。东明县质监局经常与东明县政府和各乡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保持工作上的联系,主动通报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状况,以及帮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质量的有关情况,既得到了政府的肯定与支持,又实现了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互动和信息共享,提高了政府与企业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实行一级监管,就是通过行政执法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实施现场检查,达到监管的目的。东明县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0余家,虽然数量不是很多,但生产规模都偏小,分布较为分散,管理起来难度很大,而且以往工作中涉及监管的内容少,制作的现场巡查笔录内容也不全面,不能有效、及时掌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状。为此,该局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在原有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重新对监管范围、监管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界定。凡属食品生产、加工的一律纳入监管范围,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实施监管,不留死角;在监管内容上则增加了如生产资源、采购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等多项检查内容,使检查内容更加详实、细致,便于操作。并将原来的现场巡查笔录更改成巡查统计表统一使用。执法人员在实施现场检查时必须按照巡查统计表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作为原始资料存入管理档案,一份由被检查单位自存。通过进行现场检查,更加直接、客观地掌握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企业也通过检查明白问题的所在,便于整改和进一步完善。

  二是密切联系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职能部门,实行二级监管,形成监管合力。东明县质监局主动向卫生、工商、农业等政府相关部门通报生产加工领域的食品安全信息,积极支持各职能部门根据专业分工,从不同的领域和侧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遇到问题多沟通、多协调,在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努力促进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监管大格局的形成。实行二级监管动态监管,就是局管理部门对一级监管上报的资料分类整理,并录入计算机进行管理。在二级监管工作中,首先一级监管资料统计不全面的,执法人员未在巡查统计表中签字的,不得作为档案存入计算机;资料齐全符合归档的,管理人员按照食品生产加工等级评定对上报的企业进行等级划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根据等级划分确定不同的监管、巡查周期,并及时将结果告知执法人员,为下次监管和巡查做好准备。并按照巡查统计表中填写的生产许可证年审、换证以及计量器具检定、产品标准备案等期限性工作进行提醒和督促。最后在巡查统计表中签字。

  三是密切联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三级监管,提供贴心服务。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面对面听取企业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耐心周到地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真正实现了服务前移,提高了食品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此外,东明县质监局还通过辖区食品企业互查质量安全,促进各企业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沟通交流,督促企业查缺补漏,严格自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实行三级监管督查监管,就是由局领导组成的督查小组对一、二级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一方面在计算机中随机抽取档案进行查看,重点看企业资料是否如实填写,存在问题、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是否按确定的监管周期进行巡查;企业等级评定是否准确,确定的监管、巡查周期是否合理;同时还要深入企业一线进行实地查看和确认。督查完毕后,带队领导在巡查统计表中签字,作为档案资料长期保存,并实行责任倒查。

  通过实施新的管理模式,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升,规范生产、标准生产行为进一步提高。

作者:佚名 来源:菏泽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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