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化妆品的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山东省鄄城县质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此次监督检查活动主要针对化妆品经营服务场所和销售单位在经营活动中销售、使用、提供的洗发液、洗面奶、奶液、化妆水等化妆品是否存在使用未取得列入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是否存在伪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是否存在化妆品标识标注不符合法定要求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销售和使用单位30家,检查发现,个别化妆品销售或经营单位使用的化妆品标注的厂名、厂址等产品信息与上网查询的结果不符,执法人员针对相关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化妆品销售或经营单位限期改正。
在监督检查同时,执法人员向广大消费者普及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知识,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化妆品时注意查看和辨别化妆品标识标注,购买和使用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