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直以来是中国家具主要的出口市场之一。2009年,仅深圳地区输美的家具就达1.2万批次,货值4.1亿美元,占家具出口货值的15%以上。多年来,由于我国输美木制家具快速增长,出口量大且价格便宜的特点,因而一直以来是美国贸易限制的焦点之一,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使美国经济备受重创,美国市场严重萎缩,美方为保护其国内市场,贸易保护主义暗流涌动,通过提高准入门槛等手段频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输美家具行业构成明显威胁。
美国2008年8月出台的《消费品安全加强法案》,其部分条款已于2009年2月10日正式生效。法案大幅提高了对输往美国市场的所有可能与12岁以下儿童接触用品的技术要求,将总铅含量限制为万分之六,最后将逐步降低到万分之一。美国通过的《莱西法案》修正案于2010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修正案,木制品进口商在每次船运进口植物或林产品时都要提供木材合法来源证明,不能提供木材合法来源证明的将受到严厉处罚,这对木制家具的生产经营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美国动植物检疫局即将公布一项针对中国木制产品采取检疫新措施的建议法案——《中国木制工艺品输美检疫要求》,法案要求中国输美所有竹木制品都必须经熏蒸或热处理并出具植物检疫证书、贴可溯源标识。美国对木家具中常有的有毒有害物质也十分关注,如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管理委员会(CARB)大幅提高了硬木胶合板、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和使用上述材料的制成品中甲醛的限量要求,导致直接输往该地区的木家具产品数量大幅降低。
据统计,深圳地区2009年输美家具在国家大幅提高出口退税率等多项优惠政策的背景下货值同比仍下降10.8%,直接输美国加州地区的货量更是直线下滑,几乎为零。特别要警惕的是,这类技术措施的出台仅仅只是开端,美国的技术贸易措施往往最快得到西方国家效仿,如欧盟在去年4月份就正式通过与《莱西法案》修正案极其类似的《木材及木质品规例》。
具体来说,这些技术性贸易措施带来的直接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对我国出口产品质量提出了过高的要求。如CARB提出的甲醛限量标准,是目前全球最苛刻的要求。国内生产企业只有购买其指定供应商的板材,产品才有可能通过验收,这使企业的生产成本直线上升。同时,全国只有少数实验室具备加州标准的检测能力。过高的限量标准迫使大部分的检验实验室更新设备,培训人员,大大增加检验成本。
二是增加了货物通关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莱西法案》修正案、即将公布的《中国木制工艺品输美检疫要求》都体现在货物通关的技术管理上,在原有复杂的通关流程上增加了审核内容,这势必加大生产企业的通关成本,不利于便捷通关,同时,也大大增强了美国口岸当局对我输美货物的自由裁量权,为其采取贸易限制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
三是对中国检验检疫能力建设提出新的挑战。CARB提出的甲醛限量,成为中国CIQ检验实验室一大考验;而《中国木制工艺品输美检疫要求》法案,不但挑战了CIQ的检疫处理能力,还明确提出溯源要求,根据该法案,我国对输美木制品的管理模式需进行系统的调整,由于我国国情和地区差异,将对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管带来挑战。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应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人力、物力研究对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及时收集、整理、跟踪国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状况。检验检疫部门应该积极深入了解这些技术性贸易措施出台的背景,在新政策出台前及早利用好技术改进的时间差,提早告示企业做好应对准备。
检测体系涉及到法规、标准、检测设备和检测结果的公信力等方方面面。检验检疫部门首先要提高自身实验室的检测能力,使其无论在人员技术还是设备上都能与国外先进标准接轨,检测结果准确、快速且具备公信力,为企业出口提供技术支持。同时,要积极研究国外先进的标准体系,取长补短,完善自己的国家、行业标准。对不同国家针对同一产品的不同标准,应立项进行研究攻关,获得可全面反映不同标准的检测技术方法。
积极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拓新市场。由于出口市场的多元化,货物不象过去高度集中输往发达地区,从而减少了企业的贸易风险。随着东盟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应作为我国出口木制家具规避风险的重要目的地。
加强检、企、行业协会三方合作,共同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从企业角度讲,首先要练好内功,提高产品质量,创建自主品牌;然后要加大改革传统工艺和引进先进技术的力度,使产品符合出口市场的技术标准;第三要勇于创新,努力提升研发能力,提高产品吸引力及品牌号召力;最后还要提高管理质量,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利润空间。从行业协会角度看,应充分担当对外协调沟通,对内领导组织的重责。国内企业要通过行业协会形成团队竞争优势,以此与国外企业进行民间性的沟通与对话,建立良好的贸易预警机制,尽量减少贸易摩擦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