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这标志着中国-秘鲁自贸区货物贸易降税进程正式启动,为双边贸易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更广阔空间。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3月1日起正式签发“中国-秘鲁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2009年4月28日,《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在北京正式签署。中秘自贸协定是我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是两国关系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中秘自贸协定覆盖领域广、开放水平高。在货物贸易方面,目前秘鲁税率为15%的商品达4319种,约占全部税目的82%;税率为25%的商品有950种,约占全部税目的18%。根据中秘自贸协定,中秘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我国的轻工、电子、家电、机械、汽车、化工、蔬菜、水果等众多产品和秘鲁的鱼粉、矿产品、水果、鱼类等产品都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在服务贸易方面,双方将在各自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服务部门。在投资方面,双方将相互给予对方投资者及其投资以准入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公平公正待遇,鼓励双边投资并为其提供便利等。同时,双方还在知识产权、贸易救济、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技术性贸易措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等众多领域达成广泛共识。
此次中秘自贸协定的签署,将进一步增进两国传统友谊,深化经贸合作。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的背景下,中秘签署自贸协定,向外界发出了两国深化合作、共度时艰的积极信号,表明了两国坚持对外开放、反对贸易保护的坚定决心。中秘自贸协定的签署和实施,将为两国共同应对世界金融危机、促进本国经济增长发挥重要作用,也将为中秘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增添实质性内涵。
检验检疫机构提醒出口企业,尽量为自己的出口到秘鲁的产品办理区域性优惠产地证书,以享受关税减免的优惠待遇,提高企业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
对输往秘鲁的中国产品,企业如何申请签发优惠性产地证书,才能从最大程度上享受关税优惠政策、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呢?根据《中秘自贸协定》中的原产地规则,我国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好申请原则:
首先,应查阅秘鲁的给惠产品清单。《中秘新自贸协定》中规定有一个详细的“给惠产品清单”,对列入清单内的产品,才能享受关税优惠。因此在申请签证前应首先查阅秘鲁的给惠产品清单,对清单内产品方可申请签发“中国-秘鲁自贸区证书”,从而享受关税优惠政策。
其次,应分析“中国-秘鲁自贸区原产地规则”。根据该规则,除完全原产品外,对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应满足相应的原产地标准,才具备原产资格。“中国-秘鲁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在附件四中对非完全原产品享有原产资格的条件作了详细的规定,且采用的是区域性累积规则,即只有采用中秘自贸区的原材料,方可视为本国成分,从自贸区以外地区进口的原材料一律视为进口成分。
据了解,中国从秘鲁进口的主要商品有鱼粉、饲料和矿产品等;向秘出口的主要商品有机械设备、轻工业品、化工原料、焦炭、医药和工农具等。
希望广大出口企业能充分利用区域性优惠政策以获得国外关税减免待遇,使自贸区优惠政策的好处落到实处,最终能找到打开国际市场的突破口,推动对外贸易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