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至14日,全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文书修订工作会议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姚晓燕副司长主持了会议,来自质检总局法规司和北京、上海、天津、重庆、陕西、广东、新疆、福建等十一个省、市、自治区质监局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2010年全国质监法制工作要点,对质监系统中涉及行政处罚、强制措施和行政复议等内容的43份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修改,完善了文书结构和内容。会议认为,通过制定全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文本,为全国质监系统行政执法提供一个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对规范质监执法行为,提高文书制作水平和办案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