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黄岛检验检疫局检验进口石油及制品共计683批,重量3372万吨,同比分别增长3.9%和11.8%,进口总量再创新高,继续位居全国第二,其中原油、燃料油和石脑油进口量的持续增长起到决定性作用。
随着油品进口量再创新高,进口检验不合格问题也日益突出,2009年该局共检出不合格油品52批,重257万吨,检出不合格率同比增长67.7%。
其中检出原油短重22批,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装港发货量不足。由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走高,发货商为自身利益,按照重量溢短千分之五以内免责的国际惯例,故意控制装货量造成重量短少;二是船舱计重方式影响。目前船舱计重采取容量计重的方式,装卸港计重时的不良海况直接影响鉴重人员读数;三是存在明水或装卸两港密度存在差异;四是装卸两港采用的计量方法不同;五是在两港分卸的情况下,出现一港多卸的情况;六是少数油种因其物理特性造成舱壁挂油和舱底剩油严重,船舶不能完全卸空。
燃料油检出品质不合格30批,分析不合格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燃料油组分的相对复杂。燃料油多是由石油的裂化残渣油和直馏残渣油制成的,通常需要按指标对这些残渣油进行混合。可能是一种残渣油也可能是多种残渣油的一个混合,因此造成了燃料油成分较为复杂,品质波动较大。
二是燃料油标准的不统一。目前国际上燃料油主要按照ASTMD396-05标准分类为180CST和380CST以及按照俄罗斯标准分类为M40、M100和M300。而目前国内也只有石化标准SH/T0356-1996对燃料油进行了分类,分为1-7号燃料油,在分类标准上与国外标准不统一是造成进口燃料油不合格问题较为突出的一个原因。
三是标准不适用。国际上一般将燃料油分为船用内燃机燃料油和炉用燃料油两大类,也即是说燃料油主要是一种燃料。而目前国内进口的燃料油中大部分用于地方炼厂和小型炼厂的深加工,进口燃料油的主要用途与标准的适用范围不一致也造成进口燃料油品质波动较大的一个原因。
四是标准相对滞后。目前国内普遍使用的SH/T0356-1996标准是参照ASTMD396-92标准制定的,其中ASTMD396标准已在2005年进行了修订,而目前国内标准仍未进行更新和修订,标准的相对滞后也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该局向相关企业及部门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进口企业应在合同中规定以卸货港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品质和重量结果作为结算依据,明确计量方式,避免发货人装港短装的发生;二是发生多港拼装货物时,企业派员驻船,实时监控卸货量,避免一港多卸一港不足;三是加强合同中对品质的要求,明确在发生不合格情况时双方所要承担的责任,企业应尽量规避贸易中的风险;四是建议相关部门及时完善现行国内燃料油标准,加强与国际标准的接轨,建立与燃料油市场相适应的监管体制,同时应根据国内进口燃料油使用的实际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进口燃料油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