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省市质量技术监督会议精神,确保春节前全县食品质量安全,近期,福建省灵台县质监局积极组织灵台县质监局工作人员,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到全县13个乡镇的食品企业和小作坊,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对全县8家食品生产企业和27家食品小作坊进行了一次全面巡查。重点检查了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采购验证、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生产工艺关键点控制、过程检验、出厂检验、限售标志、生产和环境卫生条件控制、食品标签标识、不合格品及过期产品处理等运行情况,督促其严格依法依标生产。对巡查发现存在问题的3家食品小作坊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是大力开展委托检验。针对灵台县大部分企业小作坊无产品出厂自检能力,无法保证产品质量的现状,对此,灵台县质监局我局与它们签订了产品质量委托检验,确保每批产品能够批批检验,杜绝了不合格食品出厂,提高了企业作坊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截止目前,灵台县质监局已与食品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签订协议23份,并抽取样品23份,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
三是充分发挥食品检验室功能。灵台县质监局食品实验室在省市局的领导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县局的努力,已通过质量和计量认证,能够独立开展食醋、熟肉制品、糕点面包等食品质量检验。对最近抽取23份食品样品进行了检验,检验报告已经发送到企业和小作坊,使食品微生物检验不出县即可迅速出报告,缩短了检验周期。
四是召开了全县所有食品企业小作坊负责人参加的食品质量安全培训会议,对《食品安全法》和省市质量技术监督会议精神进行了宣贯,进一步提高了其法制意识和质量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