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关系到农村千家万户的人身财产安全。记者今天从省住建厅获悉,海南省为此结合海南实际出台了《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 (试行)》,其中规定,自然村庄中D级危房超10户以上,原则上应考虑统一拆除。
据介绍,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中央今年拿出40亿元补助80万农户进行危房改造,其中下达海南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为1600万元,改造危房3200户,涉及8个市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和技术性强、环节多、工作量大,其中确保改造农房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是首要问题。
《导则》规定,海南省农村危改的“八字方针”是:安全、经济、适用、美观。要满足村民基本生活及健康条件,符合村民生产和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及地方的传统文化,工程质量安全可靠,建设材料应尽量使用当地资源,充分利用可回收的建筑材料,并应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文明生态村创建、村庄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
《导则》要求,自然村庄中D级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应考虑统一拆除、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以减少联户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