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根据湖北省黄冈市质监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浠水县质监局始终把特种设备安全作为全局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完善监察机制等措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确保了全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在春节、“3·15”、“5·1”、计量宣传日和质量月活动以及中秋国庆期间,利用电视、专栏、展牌和以会代训等宣传途径,强化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安全法规,与消防部门联合发布《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此外,还开展了送法上门等活动,面向企业、职工和全社会宣传普及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成功组织举办两期锅炉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培训班,共培训、考核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153人,进一步提高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增强了安全操作技能,消除和杜绝了浠水县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
二、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工作。按照黄冈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检查办法》及《黄冈市2009年特种设备安全巡查安排表》的要求,深入持久地开展每月现场安全监察检查工作。一年来,共巡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96家、各种设备806台(套),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95份,回访检查90人次,立案查处12起,治理安全隐患105处。
三、着力开展气瓶专项整治工作。浠水县共有气瓶充装单位15家。在春季气瓶专项整治工作中,浠水局局会同公安、消防、安监、城建五家执法单位,依法取缔了浠水县清泉城区非法储存、倒装液化石油气的地下黑窝点1个,共查处涉案液化气瓶212只,其中超期未检定气瓶124只,超重充装气瓶有87只,违规充装液化气2168.5kg。通过开展一系列气瓶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整顿了浠水县气瓶充装市场,确保了气瓶充装安全。同时,也促进了气瓶定期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今年11月份,共送检液化气瓶12000余只、工业气瓶1000余只。
四、完善安全监察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岗位监督制”,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地位,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对全县以福瑞德化工、中泰化工、永和燃气等重点企业全面签订《安全责任书》。此外,不断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力度,组织、指导、督促辖区内有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登记建档,编制应急预案和实案演练,全年平均对重大危险源单位进行安全监察超过了8次,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彻底清除隐患,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同时,认真落实安全监察员监管责任,对设备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事故结案率等实行定期量化考核,明确全体监察人员的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