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居然生产
记者调查发现,生产这种竹桶酒的厂家竟是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制酒企业。
今年7月初,桂林市有消费者投诉,称生产“瑶家”牌系列竹筒酒的桂林阳朔瑶寨某酒厂至今没有获得合法的生产资格。向记者揭露该厂“问题酒”的,还有广西南宁市的消费者管先生。
7月12日上午,管先生向记者投诉说,今年3月初到桂林旅游时,他在商店买回了4瓶包装精美的“瑶家”牌竹筒酒。最近饮用此酒时才发现,从竹筒里倒出来的不是酒瓶上标称的“白酒”,而是酒色“黄得惊人”的“黄酒”,酒面还漂浮着神秘的“白物”。他大胆地试尝了一小口“黄酒”,凭经验“酒的度数最多不过十来度,与标称的‘44~25(度)’相差甚远!”
那么,“瑶家竹筒酒”究竟是不是“桂林阳朔瑶寨某酒厂”所产?“桂林阳朔瑶寨某酒厂”是否具备
合法的白酒生产资格?
7月14日,记者赶赴桂林实地调查采访。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桂林市东安街北二巷桂林阳朔瑶寨某酒厂销售部的办公室,看到里面陈列柜上摆满了包装精美的竹筒酒瓶,有“瑶家老陈酒”、“瑶家三花酒”等十几个品种,自称为该厂厂长的张庚年接受了记者采访。
张庚年承认,该酒厂主要生产“瑶家”牌系列竹筒酒。当问及“竹筒白酒为何存在酒色变黄、度数降低及重量变少等现象”时,张庚年解释说:“已在竹筒上作了标明,而且酒的质量没问题,喝了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但记者发现,该厂只有在个别品种的竹筒酒瓶上标有 “此酒容易挥发,越存越香醇”这一句“提示”。
虽然张庚年宣称“酒质量没有问题”,但是却掩盖不了没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事实。
在有无生产许可资格的问题上,张庚年的“表现”却令人啼笑皆非。张庚年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对记者说,酒厂所有手续齐全!厂里不但办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零售许可证》,竹筒酒的包装技术还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呢!
“有证”原是假的
当记者问及“有没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时,张庚年先是手脚麻利地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工业产品临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笑着说“当然有”!当记者强调是“《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时,张庚年脸上开始露出一丝慌张的神色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我们正在申办中。”
记者留意到,张庚年出示的那张《工业产品临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上面显示的发证机关是“阳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发证时间是“2005年元月5日”,有效期“自2005年元月6日起至2006年元月5日止”。
记者随后致电阳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采访,该局负责人表示,该酒厂至今没有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阳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也没有出示过上述证件,“该厂持有的、标称今年发放的《工业产品临时生产许可证》,肯定是伪造的!”
竟然屡教不改
桂林阳朔县质量技监局负责人同时介绍说,在去年针对白酒行业的“三个专项清理”中,发现该厂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产品临时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GXLXK—朔酒证字008,有效期为12个月,即从2004年元月6日起至2005年元月5日止),经查证实此证“并非质监局发放,属个人行为”。接着,阳朔县质量技监局于2004年6月26日专门下发通知,明确4点:一是勒令该厂将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全部复印件,于2004年7月10日前全部上缴;二是责令该厂立即停止使用印有上述证书编号的所有产品标识、标签和包装;三是责令该厂做出书面保证:不得继续使用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印有上述证书编号的所有产品标识标签和包装;四是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白酒生产。
随后,记者在桂林市各大商场调查发现,这些商场销售的竹筒酒主要由桂林阳朔瑶寨某酒厂等3家酒厂生产,但是桂林另外两家酒厂已取得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令记者深感意外的是,目前桂林的不少商场仍在销售桂林阳朔瑶寨某酒厂生产的竹筒酒。在桂林汽车站附近的某连锁商场服务员告诉记者说:“该厂的酒销售很好!”当记者问及“一般是哪些人喜欢买”时,服务员说:“主要是来桂林旅游的各地旅客,有时‘老外’也买。”
记者在广西首府南宁市火车站附近的多家商店,均发现有桂林阳朔瑶寨某酒厂生产的“瑶家”牌系列竹筒酒在销售。消费者甚至反映说:“在部分途经桂林的列车上,‘瑶家’牌系列竹筒酒甚至被当成广西特产叫卖。”
据了解,国家对白酒企业严格申证审查,明确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1999年9月1日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涵盖白酒生产的企业“必须申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监局监督处一位官员介绍说,2002年,为加强《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国家质检总局下文要求全国各地不再颁发《临时生产许可证》。广西区质监局当年6月对全区所有的《工业产品临时生产许可证》清理完毕,并发文严禁全区质监部门发放任何《工业产品临时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