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产品的强制认证工作将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承担。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颁布的2004年第5号公告决定对装饰装修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05年8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装饰装修产品(溶剂型木器涂料、瓷质砖、混凝土防冻剂),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根据国家认监委2004年第7号公告,国家认监委授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自2004年5月1日起,在指定的业务范围(溶剂型木器涂料、瓷质砖)内承担装饰装修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