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吉林检验检疫局的帮扶下,吉林省又有23家出口企业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授予的绿色通道资格。至此,吉林省已有45家企业获得绿色通道资格。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出口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管理规定》,出口企业获得绿色通道资格后,出口产品经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将不再实施查验。此项政策一是帮助企业出口货物发到口岸后免查验,直接通关;二是加快通关速度,保证供货时间,提高企业信誉;三是出口货物不会因检验检疫因素在港口长期滞留,节省了费用,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