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季度,甘肃省质监局组织的家用燃气灶具质量跟踪定期监督检查标明,兰州市场上经销的抽样检验合格率为88%,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27.4个百分点。
本次共抽查了兰州市52家流通企业经销的100批次的产品,并按照《2009年家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细则》要求,主要对气密性、热负荷、燃烧工况、最大升温、安全装置、结构、标志和包装8项指标进行了检验。
检验结果显示,44家企业的88批次的产品合格,有12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有11批次产品安全装置不符合标准要求。国家标准规定嵌入式家用燃气灶具必须安装安全装置,在灶具回火或意外熄火的情况下,能自动切断燃气通道,同时标准还规定台式家用燃气灶具热效率应大于55%,嵌入式家用燃气灶具热效率应大于50%,而检查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均未有安全装置,且部分灶具结构不合理或安装偏差、燃气种类适配性等因素造成热效率也不合格;二是有10批次产品热负荷指标不合格;三是有10批次产品燃烧工况指标中的一氧化碳含量不合格。燃烧工况是指燃气灶具工作的稳定性,是衡量燃气灶具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标,标准要求燃气灶具在4秒内着火、无爆燃、无离焰、无熄火、火焰均匀、无回火等,并要求一氧化碳含量≤0.05%,而10批次不合格的一氧化碳含量均超出标准要求,有部分产品该项指标是标准要求的3.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