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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L”类签注赴台必须随团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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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今年8月31日两岸定期航班开通以来,赴台旅游、探亲的大陆居民出境人数明显上升。然而,近期浦东站发生了多起因旅客不了解我国出入境政策而无法成行的事件。

  10月16日,旅客郭某一家四口欲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L”类旅游签注前往台湾旅游,却被边检民警依法阻止出境。边检民警向其解释:根据目前我国规定,持“L”类旅游签注者前往台湾必须随旅游团出境。最终郭某表示,将回去重新办理签注。

  无独有偶,10月12日,旅客王小姐在观看某台湾电影后,萌发了要去台湾看一看的强烈愿望,便在办理“L”类旅游签注后准备只身一人去台湾“背包游”,谁料也被浦东边检民警阻止出境,难圆自己的“电影之旅”。

  自2004年起,我国出入境管理机关为“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颁发新的贴纸签注。新签注分为D(定居)、J(居留)、T(探亲)、Y(应邀)、F(访问)、Q(其他私人事务)、L(旅游)、C(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人员)。其中“L”类签注,无论是否在有效期内,均不可单独出境,必须随团走。

  在此,浦东站提醒广大旅客在出行前需了解我国相关出入境政策,以免耽误行程。

作者:王莹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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