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安徽省宣城市政府法制办的合法性审查正式出台,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有据可依。
该《办法》共计31条,对小作坊的生产环境、原料设备、作业人员、产品包装、管理检查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宣城市共有小作坊936家,市质监局将分门别类对其采取不同监管措施:愿意改造升级成为食品生产企业的积极帮扶取证生产、符合《办法》规定的作为小作坊严格监管、整改无望达不到最低要求的坚决取缔。宣城市质监局还将结合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片区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巡查、检查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采取市局督查、县局检查、责任人巡查、乡镇属地监管、作坊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抓好小作坊监管工作。
11月16日,宣城市质监局已依据《办法》对某小作坊下达停止生产通知,拉开了小作坊专项整治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