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明溪县质监局行政执法人员联合县建设局质监站技术人员一起对该县在建的某商品房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期间,明溪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处商品房已安装好的配电箱未标注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标识,执法人当场要求该商品房的承建商提供该批配电箱的3C认证证书及进货发票等材料。该商品房的建筑商很快就提供了一份该批配电箱的3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同时说明该批配电箱系本县一经销商处购进。据明溪县质监局执法人员调查,建筑商提供的3C认证号系伪造证书号。随即该局执法人员调查该批产品经销商,在事实面前该经销商承认这批配电箱系无3C认证产品,从福州市某商行购进,共40个,已售37个。目前,该案进入最后查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