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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召开送审稿审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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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送审稿审查会于近日在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园区召开。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以及规范主编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十一院)标准主管领导、技术顾问郑秉孝出席会议,参加审查会的还有公安部消防局、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和设计、施工、科研、生产和工程单位的9名专家、15名编制单位人员。

  审查会由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薛长立站长主持。薛站长介绍了当前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形势,并转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有关领导对本次审查会议的关心与要求,希望审查专家认真负责,把好标准审查关。主编单位电子十一院设计大师郑秉孝代表“规范”编制组汇报了编制工作情况,并对与会领导、专家表示感谢。

  审查会代表协商推选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原副总工程师陈霖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为评审专家组组长。专家组对“规范”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对规范内容逐条进行了审查,审查结论如下:

  1. “规范”紧密结合特气系统工程技术要求,认真总结国内特气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安装、验收和实际运行的经验、成果,较好地体现了国内特气系统工程建设中新技术、新系统、新设备的应用和成熟经验,并积极吸取了国际有关标准的规定,既结合国情又尽量与国际标准接轨。

  2.“规范”规定内容体现了我国高科技产品方面特别是为电子产品生产用特种气体工程建设的需要;规范的发布实施将为特种气体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建造提供有力的依据。

  3. “规范”章节结构合理、内容全面、文字简洁,基本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的要求。

  4. “规范”中所列的强制性标准条文基本适当,但有的推荐性条文还应改为强制性条文。

  5.审查会专家一致认为该“规范”填补了我国在特种气体系统工程建设标准的空白,一致通过对“规范”的审查。

  6.希望编制组按审查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修改,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尽快完成报批稿。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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