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好市场准入关口。严格3C认证、QS准入、重点产品生产许可等制度,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将进一步提高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重点抓好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坚决取缔“三无”生产企业,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强行退市。
二是强化质量目标控制。规模以上企业、出口企业、A级食品企业、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类产品加工企业的采标率必须达到100%。通过培训引导、政策支助等措施,加快各行业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步伐。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要求,全面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模式。
三是健全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立市级质量安全信用体系,争取纳入银行证信系统。采取生产企业申报、行业协会初审、监管部门审核、市评定小组确定的方式,对食品、安全类产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按标准和比例,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监管。建立信用体系与稽查执法联动机制,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执法的有效性。
四是完善质量安全应急防范机制。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上报、分析、预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在企业全面建立和完善原、辅材料进厂台帐,食品添加剂备案,产品检验记录,产品流向登记等,对缺陷产品企业执行自主召回制度。
五是加强整治和打假力度。加强研究新形势下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新动向、新趋势,提高执法打假有效性。对大要案将从严从速查处,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增加社会警示教育效果。对存在较大问题的行业性、区域性质量苗头性问题,将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