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稷山县是闻名全国的红枣之乡,栽培历史悠久,品种繁多,分布广泛,产量高、质量好,大面积的枣树种植为枣业深加工提供了充足的原料。上世纪80年代初期,蜜枣加工技术由江浙一带引入该县,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区域性传统食品产业,为当地农民脱贫致富、解决剩余劳动力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如何提高蜜枣生产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意识,帮助企业做强做大、做出品牌,切实解决区域性质量问题,成为质监部门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为此,运城市质监局多次深入稷山县蜜枣加工集中地区开展专题调研,基本掌握了稷山蜜枣加工行业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几间房子一个厦、环境卫生脏乱差”、“家家点火、户户冒烟”,曾是稷山蜜枣家族式小作坊加工“鼎盛时期”的真实写照。
有几间烘房,盖一个简易棚(厦),支口锅,就可以加工蜜枣,因为投资不大,这些小作坊的上马速度非常快。稷山、河津一带是这类小作坊比较集中的地区,数量在700家以上,年产量2000余万公斤,最多时,蜜枣加工小作坊达1200余家,参与蜜枣加工的人数达到1.5万人。稷山县稷峰镇姚村村支书刘世恩告诉记者,他们村3000多口人,600余户,最多时竟有500户从事蜜枣加工。但是由于受资金、观念等多方面制约,稷山蜜枣加工问题重重:卫生条件差、设备简陋、生产能力低下、工艺落后,产品质量无法保证。刘世恩说,他们生产的蜜枣自己都不吃。这些问题既影响了企业做大做强,也影响了区域经济发展,更影响了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蜜枣作为蜜饯类食品的一种,国家要求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按规定必须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蜜饯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贴QS标志方可出厂销售。国家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蜜饯等13类食品进行无证查处。为防止区域性质量问题的发生,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运城市枣果深加工产业稳步健康发展,运城市质监局全面落实“既要便民、又要管好”的监管原则,从2006年开始,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蜜枣加工进行了全面整治。
运城市质监局采取“休克疗法”,所有蜜枣加工户全部停下来,小作坊必须进行提升改造,不获证一律不允许生产。运城市质监局要求蜜枣企业必须具备“最少保证5口煮枣锅,并具备配套的青枣库、糖库、划枣车间、晾枣车间、成品库及化验室”等基本条件。现在稷山蜜枣企业老板把这个称作“三本录取线”。运城市质监局局长乔宝贵把小作坊改造比喻考大学,稷山蜜枣小作坊底子差,想一步考上“一本”、“二本”有难度,但是“三本”必须达到,达到“三本”线的就可以录取。
虽然是“三本”的录取线,可是加工户都迟迟不见动静。运城市质监局就免费给蜜枣加工户讲课,并带领大家免费参观学习。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大形势,讲企业发展,思想做通了,一时间,全县改造工作迅速展开。经过两个月的专项整治,稷山县原有的529户加工户减少到50户左右,企业数目少了,加工能力和产量并没有减少,仍保持在每年4万吨的规模,加工生产从散户向大企业聚集,由季节性生产变为全年生产,蜜枣生产的集中程度大大提高。
随着《食品安全法》的正式施行和国务院“质量安全年”活动的深入开展,运城市质监局再一次对提高稷山蜜枣加工企业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题调研。稷山县委、县政府领导也高度重视,多次前往蜜枣企业提出发展意见。稷山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蜜饯食品加工企业进行质量规范整顿的实施意见》,并建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就设在稷山县质监局。
“干得好好的,又要整顿”。有的企业对整顿规范产生了抵触情绪。质监工作人员深入企业讲政策、谈形势,采取“服务窗口前移、先服务后监督”的工作方法,讲明整顿规范的利害关系。春风化雨般的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企业由不理解、不配合逐步转变为积极整改、主动配合。为确保企业整改到位,质监部门制定了《蜜枣企业开产验收细则》,要求蜜枣企业必须通过验收后才能生产。为加快验收速度,稷山县质监局抽调人员分成3组,加班加点进行验收,确保了在蜜枣生产旺季到来之前验收完毕。这些实际行动,赢得了企业的信任和认可。
经过质监人员的努力,如今,稷山蜜枣年加工能力已达4万吨,年产值2.1亿元,占稷山县工业总产值的7%。主要产品金丝蜜枣、无核蜜枣占到国内市场份额的60%以上,产品远销俄罗斯、韩国、日本、新加坡、加拿大等17个国家和地区。稷山蜜枣产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带动了相关产业链的繁荣,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