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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车顶碰撞安全标准亟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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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美国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宣布,将修改车顶强度标准。目前的标准是车顶能够承受车辆自身重量的1.5倍,新标准将提高到2.5倍,同时要保持车内充足的顶部空间。新标准将在2012年9月实施,2017年,所有新车都要符合这一标准。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尚无相关标准或法规,也没有将翻滚试验列入测试范围,只是将对侧翻具有重要保护作用的侧安全气帘作为一个加分项。

  目前,我国汽车碰撞标准体系已经初步形成。2004年6月1日,我国参照欧洲ECER94法规制定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11551―2003《乘用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正式出台;《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GB20071-2006)和《乘用车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GB20072-2006)两项标准,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碰撞试验室总工程师刘玉光介绍,我国已建立起汽车正面碰撞、侧面碰撞以及后碰撞三位一体的汽车碰撞国家强制性标准体系,以后还将出台翻滚碰撞、碰撞对行人安全等方面的标准。
作者:佚名 来源:深圳市标准化协会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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