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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全面执行50%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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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岛名城”浙江舟山市从2005年5月、2007年3月起,分别对全市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实施50%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目前,全市所有新建建筑已全部执行了50%的建筑节能标准。

  截至今年8月底,舟山市已有340多座新建筑通过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建筑节能面积达到670万平方米,建筑项目节能率达到100%。桂花城闻莺苑组团F1-F10、恒大名筑城、舟山建设大厦等6个项目被评为省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大部分项目工程已竣工并投入使用。

  同时,舟山市积极引导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将太阳能热水系统作为新建居住建筑的配套设施。目前,全市范围内12层以下的新建住宅工程已全部使用了太阳能热水系统。
作者:张明华 来源:建设报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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