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是一种先进的、现代的管理方法,它能有效管理员工绩效、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改善员工技能。很多公司目前在推行目标管理法,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很多企业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目标管理有一个根本的假设,那就是清晰的、合理的目标能够激发人的潜能,从而创造更优秀的业绩,当目标是自己认可和制定的时候这种作用更加明显。所以,制定目标有一个原则:目标应当是上级和下级共同制定的,或者说至少是要充分沟通的。
绩效考核肯定是要站在公司的立场上进行的,那么目标一般与个人的兴趣爱好无关,事实上能把工作不当成负担而是自己爱好的人少之又少。
于是问题就出现了,基于公司立场的目标对员工有激励作用吗?或许您会说,完成目标可以获得奖金激励,成绩好了可以获得加薪和提拔的机会等等。但这些属于外在的激励,和前面所讲的目标激励作用的理论基础是完全不相干的,目标的激励作用应当是内生的激励。在这里,理论基础和现实出现了矛盾。
不是基于内生激励的目标其激励性事实上就成为负面激励了,员工是基于害怕完不成目标的处罚,而不是完成目标的奖励来完成目标卡上规定的工作的。这就让理论上的主管和员工共同讨论和制定目标落空,更多的企业是在讨价还价或者上级硬性指派。当目标制定的流程再不能被正确履行的时候,例如下级先自己写然后交上级审核,事实上就很难让目标符合公司的要求——要么是标准偏松、要么是重要目标权重过低、要么是目标模糊。尤其是当试运行一段时间后,员工已经基本掌握了目标制定的方法,他们就会基于自我保护的心理去调整目标。
那么,如何让目标成为员工个人的,让目标的激励作用成为内生激励呢?
一方面,公司需要培养基于绩效导向的企业文化,使得完成目标、提高业绩成为员工普遍的追求,从而形成内在的激励。另一方面,应当完善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每年为每一位员工(尤其是关键骨干员工)制定年度发展计划,使得日常工作目标成为实现其个人年度发展目标的组成环节,使得目标的完成由与外在激励挂钩转为与内在激励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