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浙江省三门县质监局于近日在全局开展了学习并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活动。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于2007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突发事件应对法》对于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危害,保护人民生活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承担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部门之一,学习并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应急管理是质监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通过学习,三门县质监局决定采取多种措施认真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保护人民生活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首先,三门县质监局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并决定定期开展食品和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当前该县食品和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原因,探讨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的对策;
二是完善了安全管理和信息报告等工作,科学安排值班人员,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区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按照“快报情况、慎报原因”的原则,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部门,确保上传下达畅通无阻;
三是做好各种节日期间的安全和保卫工作。为保证春节、五一、十一及清明、端午等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着重落实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定岗定人,坚持日常检查,领导亲自值班,切实保障了节日期间的办公安全工作;
四是做好日常消防和用电安全工作。三门县质监局加强了对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宣传,提醒全局同志严格执行防火管理措施,基本做到了将一切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了防止因电路故障引发火灾,切实加强电气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定期检查设备是否有过载、短路、接触不良、漏电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做到细而实,避免因疏忽大意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是做好检查和抽查等工作。定期及时组织全面的安全检查,由领导小组组织对各个办公室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不符合应急法规定的予以批评和教育,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督促进行整改,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