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设在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WTO/TBT通报咨询中心消息:加拿大卫生部2005年6月21日发布G/TBT/N/CAN/131号通报,标题为:《食品药品法规》修正案提案(第1452号计划—目录F)
该通报宣布一份函件,将绒膜促性腺激素α(Choriogonadotropinalfa)添加至《食品药品法案》的《食品药品法规》目录F第I部分。
绒膜促性腺激素α(Choriogonadotropinalfa)是重组细胞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umanchorionicgonadotropin),一种与妇女生殖过程有关的激素。这种药在治疗妇女不孕症过程中用于促进排卵。它同样也在辅助生殖技术(ART)中用于促进卵子成熟,如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术。
目录F是药品成分的列表,这些药品成分的销售根据《食品药品法规》的第C.01.041至C.01.049项加以管理。目录F的第I部分列出需要处方的人用药品和兽用药品成分。目录F的第II部分列出需要处方的人用药品成分,但如果标签上标注或其形状不适合人用的,作为兽用时不需要处方。
药品目录分类委员会决定有必要在已制定的并公开可利用的标准基础上对该修正提案中的药品成分进行处方分类。这些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与毒性、药理学特性和治疗应用相关的标准。
该修正案提案拟批准日期:从在治疗产品理事会(TPD)的网站上公布之日起6至8个月内,拟生效日期:该措施批准之日。
在此提醒我国有关部门、生产企业给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