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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抚远县质监局帮扶服企业提升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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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黑龙江省抚远县质监局采取五项措施帮扶服务企业。

  一是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切实为企业减负增效。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执行,严格按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并出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进一步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

  二是和谐执法,营造宽松发展环境。行政执法做到人员身份、处罚依据、处罚程序、相对人权利、处罚决定“五公开”。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检查、上级统一部署的执法检查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案件外,不对企业进行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随意执法。

  三是加强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市场发展秩序,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组织明察暗访,发挥质量安全监管员和打假联络员的作用,严厉打击制假、造假黑窝点。充分发挥“12365”举报投诉功能,做到专人负责,快速处理,及时受理解决产品质量申诉,妥善化解质量矛盾纠纷,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提供技术支撑,扶持企业发展。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企业,帮助建立和完善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等管理体系,夯实技术基础。

  五是加强信息通报,推行“阳光政务”。把行政权限、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条件时限、收费标准、违规责任、监督途径彻底向企业公开。加强信息通报工作,对新发布、修订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时向企业进行宣贯,确保信息的对称和畅通,切实推行“阳光政务”。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质监局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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