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检验检疫局对嘉善某商贸公司逃避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据了解,2009年9月,宁波局接群众举报,嘉善某商贸公司在从国外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过程中,通过伪报来源国别的方式,逃避装运前检验。获此线索后,宁波局成立专案组展开详细调查。
经调查查明,2009年5月至9月,嘉善某商贸公司先后从韩国进口了9批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纺织材料制碎织物,起运港均为韩国仁川港,总量为185.7吨,涉案货值为37140美元。由于韩国有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进口报检时,收货人应当提供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而伊朗由于没有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从伊朗输出的固体废物经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同意后,可以在没有装运前检验证书的情况下接受报检。该公司为了达到逃避装运前检验的目的,遂通过提供虚假的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资料的方式,将其中的输出国家伪报为伊朗,起运港口伪报为阿巴斯港。
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是一种风险较高的产品。对此,国家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除实施装运前检验制度之外,还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前,应当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注册登记。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到货后,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验。在此,检验检疫部门呼吁相关企业增强守法意识,诚信经营,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