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种东西在事实上已经没有用但又必须保持其身份的时候,它必然会进入一种尴尬状态。比如没有了流通价值的分币,它就像没有了爱情的婚姻,其尴尬在于,持有者爱要不要,宛如鸡肋。
近日北京一家知名媒体报道了一起“×××超市以‘不便入库’为由拒收分币,被指涉嫌违法”的事件,引起人们关注。之后不少地方媒体也跟进报道,让“拒收分币的超市”一下子遍布全国。这也让人们感觉到,分币的“鸡肋性”早已是普通现象。
其实,超市给出“不便入库”的拒收理由,也是一种“鸡肋”说法。超市都说,收银员每晚需将当天的收银金额“入库”,而相关设备只能读取钞票,涉及硬币(包括元、角、分三个币种)则需人工计数,这将投入大量人力和时间。的确,计数硬币需要人力和时间,这是可以理解的,但问题是,元、角硬币来者不拒,唯独分币造成“不便”,这就说不过去了。况且,相关调查显示,除了极个别的消费者,几乎已经没有谁还带着分币付款了,就算超市敞开了收,也收不到多少分币,也就是说,在计数硬币的人力和时间中,分币占据了很小一部分,差不多可以忽略不计。在这种情况下,超市却只让分币背上“不便入库”的罪名,就不怎么厚道了。
“不便入库”,意思是说嫌麻烦,可超市在数钱的时候,没有谁会把分币扔掉,这时候他们心里想的就是这句话了:苍蝇虽小,可它也是块儿肉啊。有人曾算过,假如采用“舍零”的办法免收分币,一家大型超市一年就可能损失掉十万元的收入。因此,想到竟有这么大块“苍蝇肉”,不少超市也就开始反过来以“入零”算了。
前些年,针对零售行业广泛存在的商家分币找兑“四舍五入”、“一律进角”、“以物代找”(用糖块、手机绳等商品代替分币找零)的现象,各地政府监管部门都曾出台一些管理规定,比如,重庆市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全市所有商场、超市等商业零售场所不得再以缺乏分币为由对找零实行四舍五入。这些规定的确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分币实际上的确很缺乏,基本已是“半流通货币”或“半消亡货币”,莫说是商家找兑困难,就算消费者想花,兜里也掏不出来了,在这种情况下,商家即使拒收分币,也不好太多指责。
然而,“不指责”指的是事,而不是心。即使“不便入库”的罪名成立,超市不拿分币这个豆包当干粮,算到自己头上,这“事”当然问题不大,甚至是“好事”,可要算到消费者头上,就是“心”有问题了。假如超市对待分币的态度是“免收”而不是“拒收”(即“谢绝分币,请换元、角”),这种“对顾客的优惠”自然最终会转化为“品牌的信誉投入”。而一旦暗藏着“把苍蝇肉做大”的“用心”,那性质就变了。杭州一超市用糖果代替零钱,被顾客投诉,而当地工商部门认定,“以糖果代币找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属搭售商品的违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公平交易的权利等合法权益,因此,工商部门对这家超市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这家超市“吃了个大苍蝇”,无论如何都是有警示意义的。目前我国尚未停止分币流通,不管商家采用什么办法不找零,实际上都违反了我国现行的《人民币管理条例》。虽然随着物价的上涨,分币已经渐渐淡出了人们的生活,但是它也仍然是国家法定货币,并被允许在市面上流通,经营者不能拒绝找分币零钱。除非双方明确约定以“四舍五入”或其他方式来计算,否则,就是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